前几天高德打车打了一个出租车,司机服务态度非常恶劣,下来我就在高德上投诉了,客服后来答复把司机从平台移除了,订单也退款了。

这个事情给我带来两个想法。

一个是信息对称的巨大力量。如果我跟一个出租车司机在10年前相遇,任凭他态度多么恶劣,我也很难对他造成实质的影响,他提供的服务质量好坏无关痛痒,我们两个之间就是单次博弈。有了打车平台后,他的恶劣服务,会直接导致他的收入减少,打车人和出租车司机之间,就形成了重复博弈,可以有效对司机的服务质量作出管控,从而使得打车平台上的服务质量得以反馈提升,现在的滴滴服务质量比高德好就印证了这一点。大众点评的成功也是基于同一逻辑,把客户和饭馆的关系转变为了重复博弈,好吃的店得到曝光,不好吃的店快速消亡。

另一个是公平。为什么存在上一个重复博弈的情况下,司机还是做出了明显不利于他的选择呢?之前看到字节和一个微博大V打官司,微博大V说的话:

法律是公平的,但是使用法律机会的权力是不公平的。

在这个场景下,互联网对每个人都是开放公平的,但是对于互联网使用的机会和权力是不公平的。包括最近的996,为什么互联网人的996声势浩大,但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,包括工地上的长期昼夜颠倒,从没有放大到这个层面呢,这就是对于互联网使用的不公平。我在这个场景下,是互联网优势的利用方。但是同样的,互联网人对实际世界的利用上,就是等同的劣势。所以不要盲目自信,我拥有的,只是公平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点自以为是的优势。


附图为苹果和Epic官司时,Epic描绘的苹果作为垄断科技公司的形象。